【摘要】民国时期江西宜丰、万载两县田赋实征册中可见以众会为名的承粮税户,其财产承载多样公益功能,在地方社会中占据重要地位。近代地方政府区乡保甲组织取代了传统乡村自治格局,原由众会经理首士所掌握的大量款产也成为地方政府志在必得的地方公产。而众会因内部管理混乱和公益使命缺失,陷入内外交困的道义窘境,为地方政府提拨公用创造了机会。随着战乱经济形势恶化,区乡保甲组织借助地方政府颁布的清理公产条例,加紧了对众会财产的税款征派,尤其是项目繁多的杂费摊派,不断激化众会内外的矛盾冲突。地方政府在规范杂费摊派中努力化解纷争,并逐步实现对境内所有会产提拨公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