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汝富、李雪涛:《民国时期地方众会财产税款征派及其纠纷解决——以江西宜丰、万载县为例》

发布者:法史网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5-01浏览次数:10

【摘要】民国时期江西宜丰万载两县田赋实征册中可见以众会为名的承粮税户其财产承载多样公益功能在地方社会中占据重要地位近代地方政府区乡保甲组织取代了传统乡村自治格局原由众会经理首士所掌握的大量款产也成为地方政府志在必得的地方公产而众会因内部管理混乱和公益使命缺失陷入内外交困的道义窘境为地方政府提拨公用创造了机会随着战乱经济形势恶化区乡保甲组织借助地方政府颁布的清理公产条例加紧了对众会财产的税款征派尤其是项目繁多的杂费摊派不断激化众会内外的矛盾冲突地方政府在规范杂费摊派中努力化解纷争并逐步实现对境内所有会产提拨公用的目的